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 “联合代理”模式始于香港,即一个项目选择两家或更多代理商同时为开发商卖楼。很多房地产企业认为,同时签约两家或多家中介,有利于引入良性竞争,促进销售业绩。但这种模式容易出现“争客”现象,常常因为客户的归属出现争吵,这对品牌会造成较大损害。因此制定合理、公平公正的管理非常关键。一、来电接听1、 来电试行轮值接听制度;每天各代理公司各派两名销售人员进行固定接电,现场实行,穿插接电的方式,接听电话后询问相关信息,在来电登记本上进行登记;2、电话响铃 3 声内需接起电话,如 3 声仍未接听,视为自动放弃该电话的接听权利,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3、如乙方出现空岗,也视为一方放弃,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二、关于客户受到干扰1、客户(如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接到骚扰,导致客户退订或退房,骚扰方罚款10000 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2、客户接到骚扰(如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但客户最终签约了,骚扰方罚款 5000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被举报方该套房屋佣金停发。三、来访客户接待1、轮岗细则:销售人员上班到售楼处时,每天上午 9 点钟正式开始排位;2、前一天 17 点前各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将排位表复印一份递交给项目负责人,并说明排位原则;3、双方各派一名销售人员站位,按日两代理公司交叉轮换。排轮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排位,如需变更排需经销售人员所在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同意方可变更;当第一次来的客户指定要某销售人员接待时可按客户要求作特别处理,该销售员接待完后仍可参加排序,如被跳过则不补;4、客户进门时轮到排位第一的销售人员接待,则应由排位第二的销售人员询问客户是否第一次到现场看房:(1)如是老客户,应主动询问第一接待人,如原销售人员在接待台则由原销售人员接待,销售人员回到接待台等待下一批客户;假如原销售人员不在接待台则由该方同事接待。(2)如是老客户但不记得曾经由哪位销售人员接待过,则由排轮第一的销售人员进行接待;(3)且如客户是第一次来访则又排轮第一的销售人员进行接待;5、排位第二的销售人员问岗,必须在排位第一的销售人员监督下进行,且不超过接待台位置。排位第一的销售人员必须监督完整个询问过程。第二岗同事询问完毕后由第一岗同事接待。(1)询问口径如下,不允许问超过一下范围的问题,如开发商发现或接到举报后核实,该销售人员停止接访 1 周。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