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抠”细点儿 每年春节过后都是房屋租赁市场的黄金季。记者从几家中介公司了解到,今年春节后,随着外来务工人员返城人流的增加,省会房屋租赁市场成交量一路走高。为此,记者采访了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的刘恰法官,结合该院近年审理的房屋租赁纠纷案件,谈谈在房屋租赁环节最容易发生的几类纠纷,提醒租赁双方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应注意什么,才能防止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事件一 出租房屋墙面被涂鸦房主不退押金起争吵 高鹏是石家庄市桥西区某城中村居民,XX 年,由于自家房屋拆迁,他带着老婆和上幼儿园的儿子临时到外面租房居住。XX 年 3 月,高鹏与房主老张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由高鹏承租老张的房屋,房租押一付三。租期届满之时,双方却因 1800 元的押金产生了激烈的争吵。 老张称其向高鹏交房时房屋的墙壁是新粉刷的,而高鹏退房时,墙壁已经被弄脏,有一处墙壁甚至还留有高鹏儿子的涂鸦,卧室的门框和木制地板也被损坏。老张认为,高鹏应该负责重新粉刷墙壁,修缮门框和地板,相应费用应从押金中扣除。这样算下来,老张不但不用给高鹏退押金,高鹏还应另行赔偿老张的损失。 高鹏却说,老张的房子常年对外出租,墙壁原来就是脏的,门框和地板都已老旧磨损,且其在租赁期间曾向老张报修,老张并未理会。因此,押金应该全额退还。双方争吵不下,只得诉至法院,老张的证据只有高鹏退房时的房屋照片,照片显示墙壁上有勾画痕迹,卧室的门框有一处显示剥落,木制地板有边角翘起。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为老张无法证明其将房屋交给高鹏一家时墙壁是新粉刷的,此外,老张也无法证明门框和地板是高鹏用坏的,最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由老张退还高鹏押金 1000 元。 法官提示:租期结束后常常出现出租人以未见到全部水电费票据、房屋污损、设备损坏等事由拒退押金。面对房屋租赁的第一个风险点,建议双方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对特别的房屋状况应进行明确的标记,如房主可以对出租时的房屋进行录像或拍照留证,也可在合同附件中的设施设备清单中,标明墙壁是否新刷,设备是否新购或是否存在较大噪音等情况,假如较难描述的也可以打印出照片,双方签字确认,以避开退房时无据可查,难以确认责任范围。 ■事件二 未经房主同意转租房发生纠纷损失难避开 今年 24 岁的薛青大学毕业后,在石家庄某旅行社找了份工作。为了上班方便,XX 年 7 月,薛青通过网上租房信息与陈女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每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