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抠”细点儿 每年春节过后都是房屋租赁市场的黄金季
记者从几家中介公司了解到,今年春节后,随着外来务工人员返城人流的增加,省会房屋租赁市场成交量一路走高
为此,记者采访了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的刘恰法官,结合该院近年审理的房屋租赁纠纷案件,谈谈在房屋租赁环节最容易发生的几类纠纷,提醒租赁双方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应注意什么,才能防止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事件一 出租房屋墙面被涂鸦房主不退押金起争吵 高鹏是石家庄市桥西区某城中村居民,XX 年,由于自家房屋拆迁,他带着老婆和上幼儿园的儿子临时到外面租房居住
XX 年 3 月,高鹏与房主老张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由高鹏承租老张的房屋,房租押一付三
租期届满之时,双方却因 1800 元的押金产生了激烈的争吵
老张称其向高鹏交房时房屋的墙壁是新粉刷的,而高鹏退房时,墙壁已经被弄脏,有一处墙壁甚至还留有高鹏儿子的涂鸦,卧室的门框和木制地板也被损坏
老张认为,高鹏应该负责重新粉刷墙壁,修缮门框和地板,相应费用应从押金中扣除
这样算下来,老张不但不用给高鹏退押金,高鹏还应另行赔偿老张的损失
高鹏却说,老张的房子常年对外出租,墙壁原来就是脏的,门框和地板都已老旧磨损,且其在租赁期间曾向老张报修,老张并未理会
因此,押金应该全额退还
双方争吵不下,只得诉至法院,老张的证据只有高鹏退房时的房屋照片,照片显示墙壁上有勾画痕迹,卧室的门框有一处显示剥落,木制地板有边角翘起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为老张无法证明其将房屋交给高鹏一家时墙壁是新粉刷的,此外,老张也无法证明门框和地板是高鹏用坏的,最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由老张退还高鹏押金 1000 元
法官提示:租期结束后常常出现出租人以未见到全部水电费票据、房屋污损、设备损坏等事由拒退押金
面对房屋租赁的第一个风险点,建议双方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对特别的房屋状况应进行明确的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