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开采销售砂石合同甲方:天柱县民用采石场乙方:身份证号:为高效合理开发砂石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合伙开采销售砂石事项,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约共同遵守
一、合同履行地址和范围1、采砂地址:贵州省天柱县白市镇烂草坪
2、采砂范围:“黔水采砂证字[2018]第03号〃贵州省《河道采砂许可证》核定的坐标区域
具体位置为:以清水江烂草坪河段左岸边变压器为参照物,沿河上行m、下行m
二、合同期限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至2021年3月30日止
合同期满后,如果政府没有明令禁止,仍能进行正常生产或者可申请办理采砂证延续登记手续,本合同继续履行
三、合伙股权的构成、比例和利益分配1、甲方以“黔水采砂证字[2018]第03号〃贵州省《河道采砂许可证》、前期的场地租赁费用、原有的生产设备设施、车辆等合伙入股,作价248万元
2、乙方以现金形式入股
乙方投入的资金数额,必须满足能采购、建设、运行的日生产处理能力700m3砂石的全套设备,包括生产辅助设施和环保设施等
但乙方投入的合伙股金同样为248万元
3、甲乙双方合伙后股权平分,利润平分
4、砂场正常运行实现销售收入后,除去双方认可的生产和管理成本的盈余部分,先全部返还乙方超过248万元的投资金额,然后双方五五平分利润
5、合伙后,甲方投入的“黔水采砂证字[2018]第03号〃贵州省《河道采砂许可证》和设备车辆、乙方投入的248万元资金为双方共同所有
四、双方职责(一)甲方职责1、保证“黔水采砂证字[2018]第03号〃贵州省《河道采砂许可证》合法有效
2、负责协调处理政府部门和当地村民的关系,确保良好的生产秩序和生活环境,保证运输线路畅通
3、负责处理本合同与甲方另签订的其它合同的矛盾纠纷,保证本合同在约定的区域和期限内,独立地、完整地履行完毕
4、承担合伙前办理相关证照的费用以及其它债权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