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指引一、管辖问题的确定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管辖不得违反专属管辖以及有关级别管辖的规定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综合民事诉讼法专属管辖、级别管辖的规定以及诉讼标的额大小,向建设工程所在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举证不能的风险2、举证不能的诉讼风险包括败诉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也应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未能提供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的后果
前款承担不利的后果系指,即便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客观上真的存在,如果诉讼中没有提供相应充分证据加以证明,该主张依法不能得到支持
三、诉讼准备的事项3、充分了解举证期限法定要求
(1)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应当在双方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的期限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完成
(2)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延长举证期限的书面申请,经准许后方可延期举证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采纳该证据但依法予以训诫、罚款
4、做好及时举证的充分准备
诉讼主张能否得到支持,关键在于相应事实有没有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
因此,及时、完整、规范举证,不仅有利于充分、清晰地表明当事人的主张以及依据,也便于人民法院查明相关事实
当事人应当全面梳理和准备好相关证据,切实做好举证准备,能随着诉讼进程针对自己或对方的主张及时提供证据
四、规范举证的要求5、适当分类清晰展现证据
当事人应当对证据进行分类整理,一般按照以下类型:(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2)工程建设规划审批的证据;(3)合同签订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图纸、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