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编号: 管道安装工程分包合同 分 承 包 合 同甲方: 乙方: 根据工程施工需要,经甲方讨论决定将 管道安装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工程内容和双方责任,维护双方的权利,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以下合同,共同遵照执行。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管道安装工程(给排水、消防水、采暖、空调水)四、承包价:暂定人民币 482923.86 元,(该价不含主材、不含营业税金,由总包甲方代扣代缴)。结算按实调整。五、承包方式; 5.1、本工程按施工实际完成工作量,由乙方按以下方式承包,即包工、包材料(主材甲供)、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5.2、分包费用套用北京市 2001 年预算定额。5.3、人工费按定额人工工日×38 元/工日,付材费按定额付材费用*85%,机械费按定额机械费*70%包干。工程合同价=付材费+机械费+人工费。(不再计取其他费用)合同价工程量清单见合同附件。5.4、因设计变更或其它原因而修改所发生的工程量亦按以上费率结算。5.5、现场临时及其它零星用工,工日单价为 16.16 元,管理费为人工费×30 %,且不再计取其他费用。5.6、乙方结算书中主材均为甲供,付材费按定额套用,如定额付材费中包含的材料为甲供,则甲方有权将其费用从中扣出,如此部分材料为乙供,则按实结算。5.7、乙方工程进度报量及结算书应按施工图、变更签证、计划外和临时零星用工三个部分分开结算。5.8、下列费用由乙方承担:5.8.1 主承包向甲方收取的施工所需水、电费用:按分包结算不含主材的 3 % 扣减。5.8.2 地方各种政策性收费。5.8.3 因乙方造成的环境、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安全罚款,处理费用及承包范围内工程的成品保护费用。六、材料供应甲方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及时将设备与主材调拨给乙方,乙方负责采购的副材,应将材质证明书、出厂证明及合格证,提供甲方认可确保材料质量,否则由此造成的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直至清退出施工现场,取消分包资格。七、工程付款及结算7.1、工程款支付视甲方实际收到的款项情况而定。 7.2、乙方必须每月 20 日前提交当月完成工作量情况表及工程进度款申请表,经甲方现场代表审核无误签字盖章后按分包付款审批程序,逐级审批后送交财务,待建设单位及总包付款甲方后 10 日内支付乙方,同时按月按实扣减甲供的材料款及其它应付款项。月度工程进度款按 85%支付。 7.3、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