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编号: 管道安装工程分包合同 分 承 包 合 同甲方: 乙方: 根据工程施工需要,经甲方讨论决定将 管道安装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工程内容和双方责任,维护双方的权利,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以下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管道安装工程(给排水、消防水、采暖、空调水)四、承包价:暂定人民币 482923
86 元,(该价不含主材、不含营业税金,由总包甲方代扣代缴)
结算按实调整
五、承包方式; 5
1、本工程按施工实际完成工作量,由乙方按以下方式承包,即包工、包材料(主材甲供)、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
2、分包费用套用北京市 2001 年预算定额
3、人工费按定额人工工日×38 元/工日,付材费按定额付材费用*85%,机械费按定额机械费*70%包干
工程合同价=付材费+机械费+人工费
(不再计取其他费用)合同价工程量清单见合同附件
4、因设计变更或其它原因而修改所发生的工程量亦按以上费率结算
5、现场临时及其它零星用工,工日单价为 16
16 元,管理费为人工费×30 %,且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6、乙方结算书中主材均为甲供,付材费按定额套用,如定额付材费中包含的材料为甲供,则甲方有权将其费用从中扣出,如此部分材料为乙供,则按实结算
7、乙方工程进度报量及结算书应按施工图、变更签证、计划外和临时零星用工三个部分分开结算
8、下列费用由乙方承担:5
1 主承包向甲方收取的施工所需水、电费用:按分包结算不含主材的 3 % 扣减
2 地方各种政策性收费
3 因乙方造成的环境、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安全罚款,处理费用及承包范围内工程的成品保护费用
六、材料供应甲方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及时将设备与主材调拨给乙方,乙方负责采购的副材,应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