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委劳务费支付工作意见为了更好地保证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标人和评标专家的合法权益,规范评标劳务费用计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当前我市建设工程评标活动的实际情况,对评标专家劳务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参加评标活动专家的劳务费、交通费、食宿费由招标人负责发放
二、评标劳务费是指专家参与评标活动应得的劳务报酬
招标人应本着实事求是、按劳分配的原则,支付专家劳务费
三、评标劳务费支付标准1
当日评标时间为2小时以内(含2小时)的评标劳务费按200元计取,评标时间超过2小时且少于4小时的评标劳务费按300元计取
当日评标时间超过4小时的评标劳务费,每增加1小时,增加100元,但最多总评标劳务费不超过800元
增加评标时间不足0
5小时的不计取费用,超过0
5小时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多日评标劳务费按天计算,即每天800元
每天评标原则上最晚不超过22:00时,评标超过22:00时确需评标的,每增加1小时,评标费增加200元
评标结束当日(最后一天)评标不足一天的,按第1、2条计取标准计取评标劳务费
同一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等几个内容若连续评审,在以上评标支付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项内容增加100元评标劳务费
中心城市内评标一日内无交通费、宿费
市区专家到文登、荣成、乳山三市评标或三市专家到市区评标原则由招标人负责接送,否则应根据路程远近适当支付交通费,需要食宿的,安排食宿
四、评标时间自所有评标专家到场开始评标时间算起,至评标结束并出具评标报告签字为止
五、评标超过12:00时或18:00时不能完成评标工作的,第1页共2页招标人应为评标专家提供午餐或晚餐,用餐标准不应低于20元/人,用餐时间按0
5小时计算,用餐时间不包含在评标时间内
六、因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招标人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招标失败(停止开标)的,或招标人临时提出延期开标的,由招标人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