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2:绩效奖金施行办法(示例)(一)本公司实行绩效奖金的目的在于鼓舞员工的工作热情,激发员工士气,奖励工作绩效卓越者,绩效奖金每月核定一次,定期发给
(二)本公司的绩效奖金包括两个项目
第一项是生产绩效奖金,发给对象包括现场主管人员、现场助理及模具的制作保养人员
第二项为工作绩效奖金,发给对象包括一般办公室职员及不属于直接参加生产作业的职员类作业人员
任何从业人员只能领取其中一种奖金,不得同时领取两项
(三)试用人员,每月有记过以上处分记录的人员以及该月未服务期满的从业人员,一律不予发给绩效奖金
(四)生产绩效奖金的计算以该月完工部分的生产金额为基础,首先依下表折算每人基本的奖金金额,再按此奖金基本额及各单位的实际生产绩效计算每人应得的奖金总额
各单位的助理人员、保养人员的奖金金额按其直接主管人员奖金总额的 60%计算
每人基本奖金的折算标准:全厂当月完工产品金额每人基本奖金金额600 万元以上(含)1500 元500 万元(含)~600 万元1200 元400 万元(含)~500 万元900 元350 万元(含)~400 万元700 元300 万元(含)~350 万元500 元250 万元(含)~300 万元300 元250 万元以下0 元*注:当月若无进度延迟的情形可按高一标准计算
每人实得工资金额的折算标准:各单位当月生产效率实际应发奖金金额(基本奖金的倍数)130%(含)以上2
5 倍120%(含)~130%2
0 倍105%(含)~120%1
5 倍100%(含)~105%1
2 倍95%(含)~100%1
0 倍85%(含)~95%0
9 倍70%(含)~85%0
7 倍60%(含)~70%0
5 倍60%以下0(五)工作绩效奖金以当月的净利润作为计算标准
奖金发给的幅度制订如下:全厂当月净利润每人奖金金额40 万元以上(含)800 元35 万元(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