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与适用范围1.1 本程序阐述了飞机维修工程部申请新增维修许可项目(含定期检修、动力装置和附件修理、特种作业等项目,不包含航线维修)的有关规定和工作流程。1.2 本程序适用于飞机维修工程部各部、办公室、福州分公司机务部。1.3 程序属性□ CCAR121□ CCAR145 航线■ CCAR145 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2.1AC-145-1《国内维修单位申请指南》。2.2AC-145-7《航空器部件维修》。2.3《维修管理手册》“维修能力说明”。3术语和定义无4要求4.1 所需的人员岗位4.1.1质量部主管、质保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审核员4.1.2基地维修部主管、维修人员4.1.3生产计划部主管、生产计划工程师4.1.4工程部主管、工程工程师4.1.5EMC 主管、动力工程师4.1.6航空器材部主管、航材计划员4.1.7机务培训部主管、培训工程师4.1.8办公室文员4.2 职责 4.2.1质量部:a) 负责新增维修许可项目向局方的申请、及适航联络和协调; b) 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风险评估;c) 负责完成相关人员的资格评估和授权工作;d) 负责《维修能力清单》管理和有效性控制;e) 负责新增特种作业中 NDT 项目的资料准备。4.2.2生产计划部a) 负责根据飞机维修计划确定飞机定检、动力装置等非部附件的新增维修项目;b) 负责组织新增维修许可项目取证的各项生产准备和工具设备准备,并就适航性资料、航材配备等事宜与相关部门协调。4.2.3工程部、EMCa) 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重要改装维修能力的符合性说明;b) 负责启动并组织重要改装新增能力项目的风险评估。4.2.4基地维修部:c) 负责新增维修项目的各项准备和及其它维修项目的自我审核资料准备;d) 负责启动本部门实施的新增维修能力项目的风险评估;e) 配合质保工程师及局方的审核,在规定期限内对审核发现问题进行整改;f) 及时报告影响维修项目能力的不符合项。4.2.5机务培训部:负责组织对新增维修项目的相关维修人员初始培训和复训工作。4.2.6航空器材部:负责新增维修项目的相关航材准备。4.2.7办公室:负责展示维修许可证原件。5维修许可项目申请的规定5.1 申请维修能力时必须满足 CCAR-145 部的要求,具备承修项目所需要的合格人员、工具设备、器材、技术文件资料和厂房设施。5.2 涉及新能力申请的培训,需由培训部门统一组织管理,生产一线自发组织的培训仅作为操作技能的自我提高。5.3 所需申请资料5.3.1“初次申请”提交下列资料各一份:a)维修许可证申请书;b)《维修管理手册》;c)维修能力清单(仅适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