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规定1、目的和范围 为使合同管理处于有控状态,确保合同履约符合规定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的****暨国际游艇俱乐部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安装、调试等合同管理
2、合同管理的依据 合同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3、合同的签订3
1 施工(含监理)合同的签订3
1 由公司工程部牵头其他有关部门参加,与施工承包商谈判
在合同谈判时,应有公司领导等专业人员参加
2 合同文件起草时,应严格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和评审意见所确定的原则办理
3 合同文件应根据合同法明确合同范围、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应依据中标价格及评标结果确定: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材料代用、工程质量、材料价差、设备散件到货后的二次组装,过桥过路、停窝工损失、冬季赶工防冻、材料设备的二次倒运、保管及特别施工措施等费用,一律在合同谈判中予以明确,实施过程中,任何调整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4 公司工程部建立和保存承包方合同和资质、业绩记录
5 合同文本应采纳国家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做到法律规范化、标准化
6 应清楚规定对承包方的产品或服务的技术要求,一般包括: 外委产品、服务范围、内容、质量等要求;双方责任划分,权力和义务的规定;应遵守执行的法律、法规、标准法律规范和过程控制要求等
4、工程合同的管理4
1 合同文本除正、副本各一份按技术档案进行存档外,还应保存电子文档
2 建立建设工程合同台帐
3 建设工程合同文件应分类管理,编号采纳公司按项目统一编号,分年度装订成册
4 公司主要部门发放副本各一份,其它部门根据需要提供副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