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资工业园起步区自行车棚暂行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法律规范成·资工业园标准厂房非机动车管理,保护非机动车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园区公共秩序,根据《成都市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成·资工业园标准厂房区域内自行车、摩托车等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第三条 成·资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投、建、管”分离原则,委托成都现代工业投资进展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都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作为成·资工业园标准厂房物业管理的主体,具体负责园区标准厂房物业管理维护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贯彻执行成·资工业园区管理委员的有关政策、技术标准、法律规范,制定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第四条 坚持树立“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服务理念,加强以标准厂房及附属设施为中心的全面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法律规范园区安全作业。第二章 管理职能第五条 成·资工业园区管理委员根据 2025 年 5 月 20 日园区入驻企业回复的《成·资工业园区修建非机动车棚调查表》,并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经讨论决定委托成都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在 1 号厂房(拟建)与 2 号厂房空地间修建非机动车棚;第六条 成都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负责标准厂房内非机动车棚的经营管理工作。第三章 管理模式第七条 成都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在 1 号厂房与 2 号厂房空地间先行修建一个长 30 米宽 6.9 米的非机动车棚(具体位置详见后附平面布置图),车棚外立面颜色为灰黑色,车棚内划分为自行车、电瓶车及摩托车停放区,电瓶车停放区域须安设电瓶车充电插座,并在车棚入口与现有展览区段硬化一条宽 3 米长 75 米的临时道路;第八条 成都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将实行自主招聘的形式,聘用当地的失地农民及退伍军人对其进行培训再上岗,对上述人员进行统筹管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后负责园区非机动车棚的保洁工作及车棚内车辆的看守工作;第九条 成都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根据《成都市物价局关于加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成价费[2025]255 号)并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对本车棚停车实行收费。第四章 管理制度第十条 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制度1. 成都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对园区标准厂房区域内非机动车辆管理;2. 为防止发生非机动车辆被盗和乱停乱放及违章占道的现象,成·资工业园区各入驻企业员工须将非机动车辆停放在成都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