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委三项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我市建筑安全生产“三项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扎实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规章和标准规范,加强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各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构建建筑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供有力的保障。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引导推动作用和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作用,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改造与科技进步,为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提供保障。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以提高建筑安全监督队伍执行力和公信力为主线,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恪尽职守、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建筑安全监管队伍,强化建筑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二、主要工作(一)建筑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1.继续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程的贯彻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对涉及安全技术保障的标准、规范要加大执行和落实力度,为加强我市建筑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法制和技术保障。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宣传表彰第1页共5页成绩突出的管理机构以及工程项目和有关人员,推动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2.认真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体制。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它负责人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专题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要着力加强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建设,进一步明确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的职责和定位,保障安全监督人员到位,切实解决基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监管力量不足、执法不到位等问题。3.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提高建筑安全生产行政监管效能。要建立健全本部门、本企业全体会议、专题会议、联络员会议等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安全管理部门在信息交流、综合分析、拟定对策的作用,认真履行本部门监督检查、综合协调的职责,督促检查安全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并认真抓好安全生产业绩考核。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要建立完善建筑生产安全信息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和事故统计分析制度,确保事故统计分析准确及时。要建立健全事故举报处理制度,加大对瞒报、迟报、谎报事故的处理力度。要健全完善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依法查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等行为。(二)建筑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1.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各单位要继续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根据建筑安全生产的新形势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建筑施工企业要不断完善企业和工程项目的应急预案,针对不同事故类别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建筑施工和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适时开展应急救援第2页共5页演练。2.加快推进建筑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科技含量和装备水平。各单位要根据建筑安全生产技术发展的实际情况,限制和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技术,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设备,实现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