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委三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全国“质量安全年”工作的各项部署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安〔20XX〕86号)精神,现就推进我市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制订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扎实推进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并与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三项建设”相结合,促进“质量安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通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夯实建筑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范围、内容和方式(一)范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及所涉及的相关企业
(二)内容:1
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1)工程项目特别是民生、基础设施等重点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报监手续的;(2)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的;(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的;(4)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5)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抗拒安全执法,拒不执行监管部门下达的停工整改等执法措施的;(6)其他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重点治理以下行为
第1页共5页(1)对于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照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专家论证或方案不落实的;(2)工程项目未按照省建设厅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治理工作不到位,重大隐患没有实行备案、“销案”制度的;(3)建设工程各方主体未按照要求建立和完善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