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站项目委托运营合同甲方(委托方):乙方(运营方):为提高污水设施运营效率,推动公用事业改革,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将XX污水处理站设备运营维护项目委托乙方运营,签订协议如下,以共同遵守
一、委托运营项目,XX镇污水处理站
移交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工器具)以及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文件、资质证书文件)
二、运营期限:1年,从2021年12月2日起至2022年12月2日止
运营期内(除移交调试期外)出水水质必须合格
合同到期,若继续委托运营,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三、委托运营费用:自移交乙方,乙方实际运行之日起计算委托费
每年委托费XX元(大写:XX元整),(包含项目:污水处理费、菌种投加费、药剂费、交通运输补助)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运营方)的权利(1)在国家法律、政策范围内,运营方建立以经营者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合理行使生产经营权和经营管理自主权
(2)收取委托方的委托费用
(3)在保证运行质量的前提下,优化本项目的运行工艺
(4)在保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优化内部人员设置
2、乙方(运营方)的义务(1)在运营期内,根据国家规定谨慎运营惯例管理、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确保项目设施的安全、高效、稳定运营
(2)从运营日起,运营方应每日连续接收并处理污水,将从接收点接收的污水进水经处理并达到污水出水水质标准后,排放至交付点
按照综合污水排放标准执行
(3)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与运输由运营方承担
运输车辆由运营方自行解决,要求密闭运输杜绝二次污染
产生的栅渣和沉砂等固体废物须运往管委会指定场所统一处理,相关费用由运营方承担
(4)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的完好率均应达到95%以上
(5)运营方在委托期内不得从事有损于本项目的活动
(6)编制运营维护手册
内容包括污水处理站日常运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