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AAAA 工程有限公司质量记录管理程序(版本号:A 版 修订状态:0)(依据 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 编制)(主控部门:技术质量科)编 制:AAAAAAAA审 核:AAAAAAAA批 准:AAAAAAAA文 件 编 号: LYJQ-QP-02发 布 日 期: 2025-9-1 受 控 状 态: 修改页序号修改章节号修改后内容修改单号日期备注1.0 目的对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记录予以管理。2.0 范围适用于为证明产品符合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记录。3.0 职责3.1 技术质量科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的质量记录。3.2 各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的质量记录。3.3 技术质量科负责保管超过一年的质量记录。3.4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批准本部门编制的质量记录格式。4.0 程序4.1 质量记录的标识编号质量记录的标识编号按《文件和资料管理程序》执行。4.2 质量记录填写4.2.1 质量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应能说明理由,并将该项用单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字应齐全。4.2.2 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数据,应采纳单杠划去原数据,在其上方写上更改后数据,加盖或签写更改人姓名及日期。4.3 质量记录的保存、保护4.3.1 各部门必须把所有质量记录分类,依日期顺序整理好,存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所有的质量记录保持清洁,字迹清楚。各部门按规定的期限保存记录,对于保存一年以上的记录交技术质量科保存。4.3.2 技术质量科编制《质量记录清单》,将公司所有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记录汇总 ,包括名称、编号(版本)、保存期、使用部门等内容,交管理者代表审批,并汇合备案记录的原始样本。各部门应将本部门使用的质量记录清单作为部门工作手册的附录,并汇总本部门的质量记录原始样本。4.3.3 技术质量科检查各部门质量记录的使用、管理情况。4.4 质量记录发放、借阅和复制各部门填写《发文登记表》,向技术质量科领用所需记录空白表;各部门保管的质量记录应便于检索,需借阅或复制者要经相应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填写《发文登记表》,由记录管理人登记备案。4.5 质量记录的销毁处理质量记录如超过保存期或其他特别情况需要销毁时,由技术质量科填写《文件销毁申请》,经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后,报管理者代表批准,由技术质量科执行销毁;有保存价值的必须进行作废留存标识管理。4.6 记录格式4.6.1 各部门的质量记录格式,由各部门经理负责组织编制,该部门经理审批,交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