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源开发利用的基本要求 1.符合资源总体开发规划要求 资源开发项目应在总体开发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合理开发。例如,煤炭开采项目,应符合煤田区域开发规划;油气田开采项目,应符合油气田区域开发规划;水利水电项目,应符合流域综合开发规划和国土整治要求。 2.符合资源综合利用的要求 对资源的开发利用要达到多层次、多目标的综合利用要求,避开浪费资源。多金属、多有用化学元素共生矿、油气混合矿等资源开发项目,应根据资源特征提出资源综合利用方案,作到物尽其用。 3.符合节约资源和可持续进展的要求 对资源的开发利用要注意资源供应数量、质量、服务年限、开采方式和利用条件等尽量做到经济合理地开发。应处理好远期与近期的关系,力求节约资源。对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要保证资源的连续补偿达到可持续性地进展和应用。 4.森林资源开发应符合国家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保持自然生态平衡。 5.资源储量和品质的勘探深度应达到规定要求 资源储量和品质的勘探深度应确保资源开发项目设定的生产规模和开采年限。在编制资源开发项目可行性讨论报告时,矿产开采项目应附有国家矿产资源储量委员会批准的储量报告;水利资源开发项目应附有关部门批准的水利资源流域开发规划森林采伐项目应附有关部门批准的采伐与迹地恢复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