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L1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地点: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小型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程容:小型工程施工合同(四)承包围:(五)承包方式:第二条合同价款本合同约定风险承包围总价包干
本合同总额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
第三条工程工期(一)施工工期为—个日历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实际工期以双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字为准
(二)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顺延,以此确定竣工工期
(三)如甲方提出赶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标准,并符合设计要求
(二)工程保修:按中华人民国建设部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2000年6月30日发布)中的规定执行,即本工程保修期为—年
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一)工程所需材料及施工设备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场地(仓库)(二)材料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
如甲方对材料质量有异议,应进行检验
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负责,检验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检验费用和所造成的损失
(三)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不再另行调整(四)施工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不适用的甲方需按材料实际采购价格,回收全部不适用的材料,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和结算(一)甲方以支票形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二)工程价款支付方式:预付款合同签定后乙方进场施工一周局5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白攵_%作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