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日常管理规定一、目的与适用范围为强化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增强全员质量意识及责任感、提高工程施工质量等级,确保所施工工程达到监理及业主满意标准,根据集团及我公司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奖罚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工程质量日常管理规定
宗旨:始终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
二、日常管理规定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工程质量检查小组,依据施工技术法律规范和施工技术标准每月进行一次工程质量自检
及时处理隐患和消除影响质量的因素,必要时进行返工处理
采纳质量通报(如开优质工程观摩会和质量事故现场会)等形式,鼓舞先进、鞭策后进,保证工程质量均衡进展
1、遵循“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对各施工队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和追踪管理
2、凡各施工队在施工过各程中违反操作规程,不按施工图纸施工,屡教不改或发生了质量问题,项目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处罚形式为整改停工、罚款直至清除出本施工场地
3、凡各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按施工图纸施工,质量优良且达到优质,项目部对其进行奖励,奖励形式为表扬、表彰、奖金
4、项目部在实施奖罚时,以平常检查、抽查、业主大检查、监理工程师评价等形式作为依据
三、奖罚规定1、各科室、业务部门加强质量意识教育,每年项目部将评选出质量先进个人 2 人,质量先进施工队 1 个,将根据其所从事岗位及业绩给予表彰奖励
2、项目部技术及质检人员应及时对各队施工班组进行技术质量交底,若因交底不及时或交底错误造成轻微质量事故或技术错误的将视情节给予当事人罚款 100-500 元
3、测量人员应及时准确对各施工项目及部位进行测量放样工作,若因测量人员失误导致技术返工或轻微质量事故将给以主测人员罚款 200-500 元,情节严重者给以息岗或留岗查看处理
4、试验人员及时对进场原材料进行抽样检查,把好源头关
混凝土施工时应专门试验人员旁站,若因试验人员把关不严使不合格原材料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