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土运输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在管辖区域内所产生的渣土,由乙方负责运输
二、本合同履行期限约个月,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监督、管理、检查乙方在甲方管理区域的所有工作
2、乙方不按要求进行渣土清运,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并通知乙方限期整改
3、甲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渣土运输费
4、甲方负责安排人员将渣土及时清理到统一地点
5、在渣土清运过程中,甲方保证辖区内道路畅通,方便清运
(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必须安排有“渣土运输车辆准运证”的车辆承担建筑垃圾运输任务,并按《关于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准标记的通告》的有关要求,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并安排专人,对车辆运输路线进行检查,发现遗撒,及时清理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支付清运费用
3、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及时对辖区内的建筑渣土进行清运
不包含生活垃圾,由甲方指派专人通知乙方人员,乙方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现场清理建筑渣土,乙方自行负责渣土装卸工作,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中
4、运输过程中,乙方车辆要保持清洁整齐,并对渣土进行覆盖
5、乙方保证将渣土清运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不得任意遗弃,因此产生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费用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1、渣土运输费元/车(含税),根据现场实际运输车次结算;2、甲乙双方在每月日结算当月费用,以双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单据为结算依据
甲方现场负责人:
乙方现场负责人:
双方负责人如有更换,应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付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且可以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入账、认证无误的有效税率为%的增值税发票
若不能及时提供此等发票,或发票不能按相关要求入账,或在稽查部门审查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