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乌木根雕艺术城建设项目(一标段)临时用电、用水方案 编制单位:四川省元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5 年 7 月 施工现场临时水、电施工方案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芦山县乌木根雕艺术城建设项目(一标段),位于 芦山县芦阳镇先锋社区 ,共包括 8 条道路,道路道路总长 1155
288 米,分别为:金丝楠南一街北路、金丝楠南一街南路、金丝楠南二街、金丝楠南三街、根艺一街、根艺支路、根艺二街、金丝楠南路
主要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
本工程由四川省元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设计,监理方为四川标禾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甲方为芦山县中国乌木根雕艺术城管理委员会
二、 设计依据 1、国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46-2025 2、《安全电压》GB3805-84 3、建筑施工手册(第三版)和有用电工手册 4、四川省低压用电规程一) 施工用电计算A、临时用电量计算:1、搅拌机 ∑P1=66KW 2、电焊机 ∑P2=309
4KVA3、振动棒 ∑P2=22KW4、平板振动器 ∑P2=1
1KW3、均衡系数 K=0
7 (未计砼输送泵用电功率的情况下取0
7) 4、功率因素Cosθ=0
755、P=1
05×( 0
75×309
4)+=893
54KW6、基础施工时空压机数量较多但对焊机等机械设备未投入使用,机械使用对焊机实行相互错峰使用,故本工程现场总容量703
B、施工用电系统设计(1)临时供电系统:根据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46-2025)的标准进行临时配电的布置,现场采纳三相五线制,即TN--S系统供电保护零线(PE),并在施工现场配电室作重复接地,总电源从总配电室引至二级配电箱,由二级电箱采纳电缆引至施工现场内,,主线路布置采纳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