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工程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法律规范配套管理工作的操作程序,加强对工作中各环节的监控,确保质量、进度,控制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集团所属各项目配套工程管理
本制度下配套工程包括:给水工程、中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煤气工程、电力工程、电话、网络及有线电视工程
第一节 配套工程管理职责第一条:项目公司开发部职责:1
了解项目周边市政配套(红线外大配套)现状条件与规划情况;2
收集与配套相关的项目所在地政府文件和规定;3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的要求,制定项目总体和各期《配套工作实施方案》(详见表单一),其中包括各专业工程配套手续的操作方式、工程计划成本及配套工作进度计划,未经审批通过《配套工作实施方案》的项目不得进行配套工作进件、委托和招标工作;4
协调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制定各项市政配套工程合理的设计方案;5
负责项目综合管网设计;6
根据集团审批流程签定项目市政配套协议及区内行业垄断的各配套专业施工合同,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及付款情况;7
负责各配套专业涉及政府职能部门的进件手续、施工手续、专业验收部门竣工验收组织、入住手续等全部手续的办理工作;8
配合工程部制定配套施工进场时间计划(组织垄断行业施工单位进场),并协调解决现场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负责垄断行业工程进度、质量、成本管理
第二条:项目公司工程部职责:1
参加项目非行业垄断的配套工程招标并组织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并负责总体进展协调管理;2
组织配套工程的竣工验收;3
负责配套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和对物业公司(商管公司)的资料移交
第三条:项目公司成本部职责:1
负责配套工程相关设备材料市场价格的收集;2
负责制定配套工程的计划成本;3
组织项目非行业垄断的配套工程招标工作;4
负责配套工程造价审核及工程结算审核
第四条:项目公司设计部职责:1
负责提供配套所需施工图(总图、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