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比试验管理制度1.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根据原材料品质、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混凝土耐久性以及施工工艺对工作性的要求,通过计算、试配、调整等步骤选定。配制的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应满足施工要求,配制成的混凝土应满足设计强度、耐久性等质量要求。1).试配用的原材料必须经铁道部铁道建筑检验站全项检验合格。2).混凝土的最大碱含量小于 3.0Kg/ m3,氯离子总含量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 0.06%。3).混凝土的耐久性指标必须满足要求。电通量小于 1000C、抗裂性良好、抗渗大于 P20、冻融 200 次合格。4).混凝土的强度不低于 50MPa、弹模不低于 35.5GPa。2. 配合比管理实行两级审批,一级监管的管理模式,由监理分站对管段配合比试验进行见证、监理站认为必要时进行同步平行试验后审批;公司试验检测工程师对配合比进行统一监管,协调处理相关事宜。3.对预制梁板等特别配合比,必要时公司安全质量部试验检测工程师可组织抽检验证,验证不适用的重新进行配比试验。4.配合比设计应提前规划,做好设计方案,备足原材料,试验前应准备好设备、人员、试模,做好试配计算,并提前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进行见证试验和同步平行试验,应注意设计方案应满足不同环境条件对设计参数的限制要求;5. 配比试验时应保证环境条件满足要求,操作符合法律规范,测试数据准确,记录翔实;6.对 28 天、56 天等不同龄期分别成型试件,测试各指标的相关性,因特别需要审批配合比时可提供相关试验数据;对骨料有碱活性的,应同时做抑制碱活性效能试验;7.各试验监理对符合标准要求的配合比报告应及时检查并签署意见,要求自申报日起分站试验室 3 天内审核完毕,总站试验室 3 天内审核完毕,一周内必须返回施工单位,审核要有专人负责,要有收文登记和审批记录;8. 施工前期,施工、监理单位应及时上报配合比设计、见证、平行试验及审批情况,每周随周报上报。9.各施工单位试验室要编制配合比设计报告书,说明配合比设计的要求,依据及过程,具体可参考附件《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书》格式。10.对现场施工配合比调整,必须根据理论配合比设计和现场原材料测试指标按要求进行,必要时进行试拌,经试验监理见证,并做好调整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