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成果审查意见书渝勘质审书( )号重庆市工程勘察成果质量审查技术要则1.审查依据1.1 工程勘察合同书、任务(技术)委托书(含与勘察有关的工程设计基础资料);1.2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工程勘察质量管理的国家和重庆市法规、政策、规定文件;1.3 国家及建设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法律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法律规范》、《建筑桩基技术法律规范》、《建筑抗震设计法律规范》、工程名称勘察阶段勘察单位勘察时间建设单位边坡规模勘察成果资料基本质量1. 提交资料是否齐全,工程意图是否清楚,勘察依据是否充分2. 勘察方法、手段及工作量布置是否合理3. 测绘、钻探、测试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4. 试验、测试成果整理、统计及取值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5. 报告文字和图件的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准确,清楚6. 报告是否正确反映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和岩土工程问题主要结论与建议1. 地稳定性与建筑适宜性结论是否正确,场地类别,抗震有利与不利划分,地震对场地土的影响2. 地基、边坡、洞室的稳定评价及处理方案建议是否合理可行3. 持力层和基础型式的比选论证及建议是否合理4. 提供的岩土指标参数是否有依据和合理,主要岩土参数是否经综合分析后取值,是否满足评论与设计合理可行5. 其它建议与结论是否合理可行结论审查1 ,勘察是否满足法律规范及委托书的要求2,报告质量是否合格,可否提交设计与施工使用审查机构(盖章) 审查专用章(盖章) 年 月 日《建筑边坡工程技术法律规范》、《市政工程勘察法律规范》、《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岩土工程勘察法律规范》、《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和重庆市地方颁发的《工程质地勘察法律规范》、《重庆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法律规范》、《建筑边坡支护技术法律规范》等现行有关的技术标准、法律规范;1.4 与拟建工程的性质、勘察的方法相符合的现行行业、专业、专用的技术标准、法律规范、规程。2.审查准则以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标准为审查尺度,以工程安全性和强制性条文执行民政部为审查重点,以勘察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和合同委托的要求为审查基本内容,采纳质量合格或质量不合格的两级审查评定标准,对质量不合格的勘察成果必须返工或修改,重新送审,确保通过审查的勘察成果质量合格率 100%。3.勘察成果质量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