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集团公司关于加强旅差费管理的规定第一条:为了提高自有资源的利用效率,控制旅差费的支出,集团公司对旅差费的管理提出以下规定:第二条: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火车软卧除集团公司总裁、副总裁、亿利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人员乘坐飞机,必须经总裁或常务副总裁批准后方可乘坐,否则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将按同样理程的火车硬卧票给予报支
第三条:报支市内交通费,北京每天 30 元,省会城市每天 25元,地级市每 15 元,县级市每天 5 元
第四条:外地员工到东胜出差,在亿利集团专家公寓住宿,(家在东胜的除外)并且专家公寓执行新的收费标准,二楼每个床位 15 元,三楼、四楼每个床位 25 元;每个房间 50 元
第五条:东胜地区的市内交通费不得列入旅差费报销单,要求单独列支,计入部门交通费内,进行考核
第六条:旅差费报支标准:(见下表)差旅费核定标准地区职务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特别费用杭锦旗成员 全体员工实支30审支企业其他旗市成员企业(包括杭锦旗)全体员工实支50审支鄂尔多斯市外、区内(含呼市)副董事长、副总裁、总裁助理级(行政总监、项目总监、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财务总监、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实支9030审支部门经理、副经理实支8030审支其他职员实支7030审支区外、国内(不含呼市)副董事长、副总裁、总裁助理级(行政总监、项目总监、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财务总监、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实支13050审支部门经理、副经理实支12050审支其他职员实支11050审支国外全体员工实支实支85审支备注1、总裁住宿实报实销、伙食补助按副总裁标准执行
2、到呼市出差必须在呼办住宿,按呼市的差旅费标准交款,假如呼办无法住由呼办负责人签字证明方可到外住宿并按规定报支
3、到北京出差必须在北办住宿,执行原标准
4、对外合资合作、洽谈业务出差可特事特办,但须特批
5、伙食补助:事业集团不得高于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