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文收发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实现公文办理的制度化、法律规范化和科学化,及时、准确、安全地收发各种文件(资料),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公文处理范畴和职责 公文处理范畴指各种公文的发文办理、收文办理、公文归档、公文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的全过程。集团办公室是公司公文处理的职能部门。 二、发文办理 凡需统一编制有公司文号的公文(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登记、盖章、印发、归档、销毁等)为发文办理,一般程序为起草人署名,相关部、室负责人修改,办公室指定专人核稿,集团主管领导签发;重要公文有集团主要领导签发。同时必须注意以下法律规范: 1、拟制公文,要根据本部门职权范围并取得一致意见方可行文。进行工作检查或要求下级单位上报有关情况、数据,一般不正式行文。 2、公文草拟,一般根据公文内容由职能部门负责拟稿,综合性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拟文必须讲究质量,切实可行。 3、签发文件,以集团公司名义印发的上行文须由主要领导签发,主要领导外出时可由主持工作的领导签发;以集团公司名义印发的下行文或平行文,可以由主要领导或主要领导授权的分管领导签发。4、公文正式印发前,办公室应仔细做好复核、登记工作严格把好公文的审批、签发程序、做到手续完备,附件材料准确齐全和公文格式符合规定。5、公文办完后,办公室应及时将公文的签发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经复核需要对文稿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按程序复审。 三、收文办理 对收到的公文进行签收、登记、审核、分送、拟办、承办、催办、保管、归档、销毁等程序为收文办理,必须注意以下法律规范: 1、办公室落实专人,及时签收文件,仔细做好分类登记并及时送办公室负责人拟办。 2、签收公文要进行仔细审核,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属于公司职权范围内受理或不符合法律规范的公文,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可以退回呈送单位并说明理由。 3、办公室负责人应及时对收文提出拟办意见,送集团公司主要领导阅,并根据主要领导的批示及时送各相关领导批示或交相关处室阅处。 4、审批公文时,对具体请示事项或工作要求,审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传阅文件,相关领导及人员阅亦应签署姓名、日期。 5、传阅文件应于两天内阅毕;有办理期限的,应按规定时限办结,对领导批示应在收文当天转办,一般批示件一周内办结,复杂疑难批示件一般在两周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