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内单位之间承包管理/配合合同示范文本 1甲方:中国建筑第**工程局 (公司) 经理部乙方: 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遵守甲方与 (以下简称“业主”)签署的《 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前提下,就 工程合作施工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一.工程承包内容:主合同之 工程
二.合同工期:同主合同确定的工期(包括各阶段工期)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工期延误赔偿费,赔偿费用标准为每延误一天按主合同价款的 %计算,但不超过合同中规定的限额,同时应承担甲方及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索赔(反索赔)等的损失
三.质量标准:合格,并获“ ”质量荣誉称号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整个工程中的质量评定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按主合同价款的 % 计算)及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若甲方在业主处获得与乙方施工有关的工程质量达标奖励的,甲方给予乙方相应金额的奖励
四.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 元),最终以甲方审定的结算书为准
五.甲、乙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整个工程的协调与管理
2、负责与业主进行各种联络与协调
3、负责向业主申请工程款
4、牵头组织办理工程竣工验收
5、负责与业主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6、在收到业主工程款后,及时拨付应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本合同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内的整个工程施工
2、服从甲方的协调与管理
3、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工作,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责任和损失
4、每月 22 日前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情况;在主合同所要求的采购期前 10天,向甲方提交甲供材料供应计划,在需用前 15 天内提交需要领用计划表
5、本工程的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为此乙方必须设立专用帐户,并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资金需用计划及使用情况报告
6、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