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试 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和平朔煤炭工业公司(以下简称“平朔公司”)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建设项目法律规范管理,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审计暂行规定》、《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包括列入平朔公司年度资本支出计划建设工程项目,列入平朔公司安全基金、维简基金、节能环保基金、信息化建设专项费用支出等新建、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列入平朔公司各单位成本费用的工程项目。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审计包括开展工程造价审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包括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平朔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章 审计范围及条件第五条 根据《平朔集团公司大额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投资额度在 500 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单独立项的设备购置和在安全、维简、环保等专项基金列支的费用性支出),必须开展审计监督。对 500 万元以下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公司要求及时开展审计监督。第六条 投资额度在 500 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除中煤集团公司组织实施审计外,其余项目由平朔公司根据投资及工期分别组织实施工程造价审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第七条 平朔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组织公司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实行自审或委托外部中介机构方式实施审计。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的审计项目,审计费用标准参照国家及省级物价部门批准的审计收费标准,审计费用在项目投资中列支。第三章 审计程序第八条 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程序。1.制定年度建设项目审计计划。监察审计部根据规划进展部制定的平朔公司年度资本支出计划和安全费、维简费等专项基金使用计划,结合工程管理部制定的年度建设项目施工及验收计划,编制《平朔公司年度建设项目审计计划》,经公司讨论同意,报中煤集团公司审批,根据批复后的建设项目审计计划组织开展审计工作。如年度建设项目审计计划在执行中有增减变动,公司监察审计部及时将变动情况报中煤集团重新备案。2.制定项目审计方案,下发审计通知。每项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前,成立内部审计工作组,确定审计组长、主审、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