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 为了搞好分公司的项目安全管理,提高分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1.2 本细则适用于分公司各项目。具体解释权归分公司安全管理部。二、职业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2.1、安全与环境保证计划2.1.1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的方针,贯彻公司的“营造安全、健康、文明、干净的人文环境,持续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将安全与环境工作计划作为一个系统的框架,进行不断的监测和定期评审,以适应变化着的内、外因素与要求,有效地开展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在制度上要求项目每一个员工都须为环境改善做出自己的努力,保障施工过程的安全和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业主投资和公司的财产免遭损失,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因此要求分公司各项目在临建完成之后半月以内根据分公司编制的《安全与环境保证计划范本》进行编制,在开工后一个月内上报分公司各部门和领导审批。2.1.2 内容:安全与环境保证计划中必须包涵的内容如下:工程概况;引用的法律法规、标准法律规范和适用范围:安全与环境管理目标;生产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素与安全管理职能分配;项目安全生产投入预算(上报项目承包测算的同时上报安全管理部审批);危害源(危害)与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结果及相应的控制方式;项目为减少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而制定的环境与职业健康管理方案;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具体见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培训;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文件和资料控制;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供方控制;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应急预案与响应程序;分包管理;检查与纠正措施;安全记录、内部审核与安全评估等内容。2.2 组织机构与职责2.2.1 为了保障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项目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现场施工人员为主体的安全管理小组和安全评价领导小组。2.2.2.安全领导小组应根据岗位要求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2.2.3 安全领导小组应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2.4 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应根据项目的安全生产投入预算确保本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2.5 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在开工前应对项目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