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费用标准及计算方法一 建筑安装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主要工程费、其他工程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综合利税费。 1.直接费即主要工程的工、料、机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组成。人工费、材料费以综合指标的人工工日数及各种材料数量乘以工程所在地的人工费单价、材料预算单价计算。 工程所在地的人工费单价和材料预算单价按《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规定计算,并根据《指标》附录二“材料预算价格的规格取定表”计算指标材料综合价格。 其他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应按本办法第一章第七条的规定调整。青海、新疆、西藏三省(区),可将指标内“机械使用费”乘以 1.15 系数后再按上述规定调整。 2.其他工程费以直接费为基数按《指标》附录一规定的百分率计算。 3.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与间接费综合费用按本办法附录规定的费率计算,路线工程项目中的 1000m 以上(含 1000m)的特大桥工程按独立桥梁工程的费率计算。附录中未列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的费率,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可采纳邻近省份的费率计算。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与间接费综合费用的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费用=指标直接费 Х(1+其他工程费率)Х 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与间接费综合费率 综合费率是以省会地点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施工企业施工为对象测算的,如与建设项目实际有较大出入时,可以进行调整。 4.综合利税费指施工技术装备费、计划利润和税金之和,以直接费、其他工程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与间接费综合费用之和为基数,按综合利税率 10%计算。二 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路线工程和独立桥梁工程的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以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的拆迁赔偿费、讨论试验费、勘察设计费、供电贴费按本办法附录规定的费率,以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总为基数计算。建设单位管理费(含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监理费、定额编制管理费、设计文件审查费)按《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规定费率均以“指标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计算。征用土地费按附录规定的亩数以工程所在地的价格计算,如建设项目的亩数有较大出入进坷以帛换。大型专用机械设备购置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建设期贷款利息均按《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规定计算。路线工程项目中的 1000m 以上(含1000m)的特大桥工程按独立桥梁工程的数值和费率计算。 附录中未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