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太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项目财务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第一部分 总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公司长期稳定、有序进展,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办法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保障财产安全与持续经营,增强市场竞争力
做好各项财务收支和计划、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资产,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条 :财务管理 的基本原则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并以企业会计准则为核算基础,如实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四条: 财务管理的实施策略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以资金管理为中心、以预算管理为手段,以成本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为重点,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真实、完整,最终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
第五条: 所有项目必须纳入中太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并按时报送报表
第六条: 所有工程项目均实行内部承包管理、项目负责人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第二部分 财务审批制度 第一章 财务业务审批规定第一条:公司根据货币资金收支的金额、发生的频繁程度和重要性由不同层次的人员或机构来进行管理和控制
第二条:公司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按授权权限进行审批
第三条:财务业务审批权限,由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四条:授权审批制度的形式是公司总经理逐层授权,权责统一
第五条: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下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第六条:所有报销业务实行经办人、验收人、审批人相分离的内部牵制制度
第七条:审批权限分类为:审核、核准、审批、批准
后项对前项具有否定权
审核:指管理部门及主管领导对该事项的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见;审批:指有关领导经参考审核意见后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