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资管清算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恒天財富(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和法律规范资产管理的清算管理,法律规范和完善公司契约型基金托管业务,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加强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经营质量,依据银行业务要求、中融的入境结算流程以及客户清算业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资管清算银行业务第二条 账户办理
公司只有一名董事,在账户办理时,该名董事需亲自前往银行办理签字确认;假如公司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需至少两名董事前往银行办理签字确认
第三条 银行账户日出镜限额
开立银行账户需要注意设置每日出境的限额,如不设置,中行默认限额为 200 万元;可以设置当日出境总限制额度(最高应该是 1000 万),也可以设置每笔限额
第四条 交易所只对接一个结算账户,该结算账户将与各银行间的进行结算,需选择一家权限较大的银行设立结算账户,其中:汇丰、恒生、中央银行的权限都比较全面;同时香港客户经理的操作权限比较大,需要选择一个关系比较好的客户经理
第五条 自有账户可根据公司业务情况设立:支票户、储蓄户或者定期户(一般用于理财)
第六条 账户管理:客户账户以及自有账户在发生增减变动时均需在 7 天内跟证监会报备,报备方式可采纳网上申报或递交纸质资料申报
第七条 银行各币种划拨款截止时间:港币 16 点截止,美元 17 点截止,网银 18 点截止
第三章 客户兑付清算业务第八条 中融每日处理的客户申请截止时间是上午 11 点,设置处理截止时间是为方便公司统一安排结算工作,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量自行设定
第九条 客户结算流程中融的入境结算流程:客户提交入境申请资料,结算组核对客户提交的凭证与银行账户,需设置入境核对截止时间;中融的出境结算流程是:客户提交出境申请后,出纳确认账户金额及费用结算,提交 RO 审批(关键节点:会计,资金管理岗(梁总),CFO);流程结束后,结算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