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保证工厂所进行的任何包装、搬运操作和储存环境不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
二、范围包括本公司所有的原物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搬运、和储存过程
三、职责1 技检部:负责对产品的包装、搬运;2 仓库:负责对物料或产品的储存;3 生产外协部:负责对包装、搬运过程的产品质量进行监控,负责监控库存品质量状况
四、程序1 材料仓库:1
1 材料入仓:仓管清点数量,经质检检验合格后
2 材料出仓:a
正常生产领料时,仓库保管员根据技检部通知予以发料
根据生产线作业情况,需要更换材料的,仓管开具《退料单》填写〈领料单〉补料
2 成品包装:4
2 在包装过程中,质检需巡视与查核
包装完毕后,需经质检最后检验合格,需于产品上贴合格证,于包装箱标识规格等
3 一般产品包装所选用的材料为五层包装,包装表面的标识必须满足 GB191-2000 的图示要求,如“向上"、“易碎”“怕湿”和“堆码层限”;如客户有特别要求还应该外加木箱保护
3 成品入仓:经质检检验合格的产品,仓库点数入仓,将成品堆放在规定的区域.4 成品出仓:4
1 仓库根据进行备货,按规定时间出货
1 材料储存:a
仓库保管员按质检标签纸上的检验日期作为确定物品的储存期及先进先出的依据
仓库保管员根据物料名称的不同分开储存堆放,并以质检检验标签上的名称作为区分标识
设立材料储存区、退货区、并有区分标识
2 成品储存:a、成品库存积压超过库存期,须经质检重新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出货,不合格品返技检部处理
一般灯泡存储期限为 3 个月,反射镜、配光镜储存期限为半年,成品储存期为一年
超过储存期限的产品需重新检验其状态
成品仓库的仓库保管员以成品作为储存与出货的依据,尽量做先进先出
堆放物品要注意防潮,而且存放高度不能超过 3 米
设立成品储存区与退货区加以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