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日剂量(DDD) WHO 在 1969 年制定了解剖 -治疗-化学的药物分类系统( anatomical therapeutic chemical,ATC ) , 确 定 了 将 限 定 日 剂 量 ( defined daily dose,DDD)作为用药频度分析的单位
并给其下定义为:用于主要治疗目的的成人的药物平均日剂量
DDD 的优势及特点 以 DDD 作为测量单位,较以往单纯的药品金额和消耗量更合理,不会受到药品销售价格、包装剂量以及各种药物每日剂量不同的影响,解决了因为不同药物一次用量不同、一日用药次数不同而无法比较的问题,可以较好地反映出药物的使用频度
由于各国用药情况不同,部分 DDD 值允许参阅药典或权威性药学书目中规定的治疗药物剂量
必须指出的是,DDD 本身不是一种用药剂量,而是一种技术性测量单位,不能反映推举日剂量或处方日剂量,由于个体差异(例如年龄和体重)以及药物代谢动力学的不同,药物日剂量通常是有差别的
DDD 只是药物利用讨论的技术单位,不能反映不同药物治疗上的等效剂量,因此 DDD 不能反映同一类药物产生相似治疗效果的日剂量
DDD 是一个比值,同类药物和不同类药物的 DDD 可以进行数值上的比较
《中国药典》(2025年版)、《新编药物学》(第 16 版)DDD 作为用药频度分析单位,不受治疗分类、剂型和不同人群的限制
DDD 的局限性 因为 DDD 的确定是为达到主要治疗目的用于成人的药物评价日剂量,由于实际治疗过程中存在药物剂量的差异,DDD 的确定没有考虑到肝肾功能不全的病人用量减少,还存在依据体重给药的情况,即没有考虑到药物使用的个体差异
因此,应用 DDD 进行的药物消耗调查,只能显示一个较粗略的消耗情况,并不是确切、真实的用药频度
另外,DDD 只是药物利用讨论中用于比较不同讨论结果的技术测量单位,而不是推举给临床的有用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