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1。0 总则 12.0 术语 13。0 质量检验评定的划分 24。0 质量检验评定的等级标准 45。0 质量检验评定程序及组织 6附录:61.0 总则1。1 为统一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方法,促进企业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1。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的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凡本标准未列入的设备安装工程及与设备安装有关的钢结构工程等在进行质量检验评定时,可参照本标准的评定原则、方法和评定用表进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1.3 对成套引进或外商承包工程,应在开工前,由有关单位商定应执行的法律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以此作为评定依据,使用评定用表进行质量检验评定。1。4 工程质量检查员应由具有石油化工设备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标准的下述人员担任:(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检查员资质证书人员;(2)工程师、技师及以上人员;(3)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的助理工程师、技术员;(4)从事本专业工作八年以上有实践经验的其他人员.1.5 本标准分项工程允许偏差项目评定的检验方法是推举性的,在能保证测量精度条件下,可使用其他检验方法.2。0 术语2。1 单位工程具有单独设计、独立施工条件或独立使用功能的工程。2。2 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按工程专业、设备类别划分。2。3 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按设备的台(套)、安装主要工序或专业性质划分的最基本评定单位.2.4 主要分项工程对安装工程质量具有较大影响的分项工程。2。5 保证项目保证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对工程质量有决定性影响的检验项目。2。6 基本项目保证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对工程质量有重要影响的检验项目。2。7 允许偏差项目在检测中允许少量检测点在本标准规定的比例范围内超差,仍可满足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项目。3。0 质量检验评定的划分3.1 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检验评定。3.2 石油化工装置或系统配套工程的静设备安装工程和转动设备安装工程可划分为两个单位工程。(1)分片或散装到货现场组装的塔、器、釜、炉,可每台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两台以上相邻相连的也可合并为一个单位工程;(2)同类设备有数十台时,可将该类设备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3)10000m3及其以上的拱顶或浮顶立式储罐、气柜等每台可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4)1000m3及其以上的球形储罐每台可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小于 1000m3同容积同材质的多台球形储罐可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