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康辉旅行社与旅游汽车公司合作协议甲方:莆田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福建凤凰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旅游团队接待用车的质量以及用车安全,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安全生产、互惠互利、诚信经营的原则,就旅游团接待用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的资质:乙方必须是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批准,具备合法旅游客运、旅游包车客运资质的企业。乙方承诺并保证所提供的旅游接待车辆均符合旅游营运安全法定标准与保障人身、财物安全的标准。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应向甲方提供以下资质证明:企业《道路营运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车辆的《车辆行驶证》、《道路营运证》、以及法定要求机动车辆保险单(乘客座位责任险、第三责任险)等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以上文件复印件真实可靠:如乙方提供虚假的证书与凭证,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并承诺,在本协议书履行期间,其维持前述资质与要求.二、双方的义务与责任:1. 甲方保证在日常的业务中,在同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的车辆;逢黄金周或其他重大接待时,乙方有义务优先保证甲方的用车计划。2. 乙方必须建立完整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提供用于接待的旅游车辆,必须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在团队接待前车辆进行全面的检查,严禁故障运行。乙方确保车辆驾驶员系公安等部门登记在册的并由丰富驾驶经验及符合车辆驾驶资质的人员,并持有上岗证。3.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旅游接待车辆,必须是属于乙方登记备案在册的符合旅游营运资质要求的旅游营运车辆;如乙方在车辆安排过程中提供非乙方的车辆用于接待甲方团队,乙方必须事先告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能用于接待,且向乙方提供车辆的旅游汽车公司应与乙方签订有至少在资质及有关人身,财物安全保障方面与本协议书相同标准与要求的协议。乙方有义务将此等公司的与相关资料报备甲方,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乙方未根据本协议要求而提供非营运资质或不符合安全保障要求的车辆用于接待甲方的旅游团队,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扣除车款,直至解除本协议,且由此造成的一切刑事、民事、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4. 甲方应根据双方约定的工作日内向乙方预定拟使用车辆。甲方以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预约,在预约单中注明拟使用车辆型号、乘坐人数、服务要求、团队行程,如甲方行程发生变更或取消应及时通知乙方。5.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优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