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龄二历一身份”核定表填写法律规范《“三龄二历一身份”核定表》是我校干部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记录和反映干部任职及其变化的重要书面文件, 是干部自然情况、经历及职务变动情况的客观反映,是历史、全面地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一、填表基本要求 1、表内所列项目要逐项实事求是地填写,不能遗漏,所填内容要准确无误
“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学习简历”、“工作经历”要如实填写,并保持前后的一贯性,不能随意更改
2、表内的年、月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填写时,年份一律用 4 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 2 位数字表示,如:“1972
3、表格要求电脑输入填写,除“个人承诺”栏填表人签字外不要手写,表格打印一律采纳 16K 规格纸,正反面打印(表格左边为装订处,需多留空白),16K 规格纸可到党委组织部领取
4、“单位”一栏填写到所在二级单位,如“河北经贸大学 xxxx 学院”、“河北经贸大学 xxxx 处”,“填表时间”统一为 2010 年 9 月 9 日
二、具体项目填写说明1、“姓名”栏:填写档案所用的姓名
2、“民族”栏: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3、“政治面貌”栏:填写“中共党员”,民主党派成员需注明民主党派名称,如
“九三学社”、“民盟”、“农工党"等
无党派人士,在栏内注明“无"
4、“出生年月”栏:中央组织部自 1958 年以来明确要求出生日期一律按公历填写,因此,干部出生日期不再进行农历与公历换算,对于已经填写农历日期的一律不得更改
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1972
5、“参加工作时间”栏:干部参加工作时间以入伍、招工、毕业分配等时间为准,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2003
6、“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间,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