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25年修订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25年修订版_第1页
1/8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25年修订版_第2页
2/8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25年修订版_第3页
3/8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25 年修订版(全文)来源: 时间:2025-03—08 04:07:17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995 年 8 月 19 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1 年 12 月 28 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5 年 11 月 27 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 2025年 11 月 30 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明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保护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各方及使用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建设工程符合国家、省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法律规范、规程以及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的对工程安全、耐久、适用、经济、美观的综合要求。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下同)是本行政区域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按国家规定和本条例负责本专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省进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对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并可会同有关部门处理质量问题.第五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商及建设监理机构应建立有效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第一节 业主的质量责任第六条 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将建设工程发包给资质符合工程要求的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商.业主应对单位工程实行总包,不得肢解发包。第七条 按规定应委托监理或业主自愿委托监理的建设工程,业主应委托与工程要求相适应的建设监理机构进行监理。按规定不实行监理的工程,业主应配备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其工程质量管理人员人数和资格应与工程质量管理要求相适应。第八条 业主应在施工前按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第九条 业主一般不提供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确需由业主提供的...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25年修订版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