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DBJ15—30-2025简介: 内容: 1、总则2、术语、符号 2
1 术语 2
2 符号3、材料要求 3
1 一般规定 3
2 铝合金型材 3
4 五金配件 3
5 密封材料 3
6 金属连接件 3
7 紧固件4、工程设计 4
1 一般规定4
2 抗风压性能设计4
3 水密性能设计4
4 气密性能设计4
5 隔声性能设计4
6 隔热性能设计4
7 防玻璃热炸裂设计4
8 玻璃镶嵌结构设计4
9 防雷设计4
10 其它安全性设计4
11 门窗立面建筑设计5、安装施工5
1 一般规定5
2 施工准备5
3 安装施工5
4 产品保护5
5 安全技术措施6、工程验收6
1 一般规定6
2 主控项目6
3 一般项目6
4 检验规则6
5 质量验收本法律规范用词用语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1
1 为满足建筑工程的需要,使铝合金门窗的性能符合建筑功能的要求,保证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质量,针对本省的气候特点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法律规范
2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其它材料制作的建筑门窗可参照本法律规范
3 本法律规范中的铝合金门窗(以下简称铝门窗)是指在建筑物上的安装高度不大于 100m、无特别功能要求(如防火、防爆、防化学腐蚀等)的铝门窗
本法律规范不适用于建筑幕墙上的铝门窗、斜屋顶窗和采光天窗等工程
安装高度大于 100m 的门窗工程应实行相应的措施
4 铝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法律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法律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2
1 主型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框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和开启扉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框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扇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扇挺型材
2 辅型材门窗框架构件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