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检查制度为加强安全管理,把好安全源头关,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篇 • 三不进站检查制度一、定义1、无关车辆不进站。2、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3、危险品不进站。二、“三不进站”检查由进站口检查人员、三品检查人员和站务检票人员组成,“三品"检查人必须经相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能上岗.进站检查人员负责对进入车站的车辆进行检查,审查其是否为本站的营运客车及是否符合进站要求,并协助“三品”检查人员检查不能从检票处通行的大件托运、转运行包。“三品”安检人员负责购票旅客携带行包、托运、转运和寄存行包的检查。行包托运人员和检票人员负责协助“三品"检查人员对托运行包的检查;小件寄存处工作人员负责协助“三品”检查人员对寄存物品进行检查。未经检查或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放行进入车站、托运、转运和办理寄存.上述人员应定期参加公司安全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站安稽股负责日常操作检查、指导。三、“三品”检查的方法、程序和处理1、营业开始时,检查人员必须对进站行包进行检查,监控是否存在“三品”,杜绝夹带“三品”的行李、包裹进站。2、采纳人工检查方式,按一看、二闻、三问、四摸、五开包的方法进行检查,重点在问和看,并加强开包检查率。3、检票口对旅客的行包检查情况进行核实,未经检查的不得放行,同时督促将旅客携带的生活用刀具、发胶、摩丝等物品,放入旅客所乘车辆行李箱。4、托运处对办理托运、转运行包,进行把关,审核其进行“三品”检查的情况,未经检查的应协助旅客送至“三品”检查处进行检查,对转运行包应经收件检查,对可疑行包必须送“三品"检查处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应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置,同时通知货主或收件人到场.5、小件寄存处对寄存行李进行核查,未经检查的行李一律不予寄存。6、对日常“三品"检查中收缴或代管的物品应在实行措施必要措施后,及时按全数上交安保科,由安保科统一移交公安机关,收缴或代管的物品必须造册登记统计上报.7、收缴或代代管物品因故不能上交的要实行妥善措施进行先期处理后再分类保管.8、查出管制刀具、枪械、爆炸物品等重大危险物品必须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收缴扣留当事人.对旅客携带的生活用刀具、发胶、摩丝等物品,实行交由客车乘务员放入旅客所乘车辆行李箱或由车站代为保管的办法妥善处理。9、“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