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验收检验制度为确保公司承建工程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质量检查,明确各级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责,法律规范工作流程,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建工程的生产和相关的服务提供过程的质量检查
一、职责1、项目部/生产班组负责生产、服务提供过程中每道工序的“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并保留纪录
2、分公司、直属项目部负责定期对项目部/生产班组“三检"实施情况进行检验
3、公司技术中心对分公司、直属项目部质量检查情况抽检二、工作流程1 项目部/生产班组“三检”1
1 每道工序再生产过程中由操作人员、质检员互检,发现不合格及时实行措施,确保质量满足要求
2 工序结束后,质检员对该工序进行自检,自检合理后向监理报验
3 下道工序开始前,接方班组可以在工长/班组长的组织下进行交接检,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
4“三检”中发现的轻微不合格,操作人员及时纠正,若出现一般或严重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向分公司汇报,并实行措施,防止质量问题进一步扩大
2 分公司、直属项目部检验2
1 分公司、直属项目部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每月对项目部/生产班组进行 2 次检查,检查依照《西安市第二市政工程公司质量检查规定》,内容包括:质量行为、产品质量、资料
2 分公司、直属项目部每月 25 日前将质量检查情况汇总,分析后讲质量检查汇报报送公司技术中心,内容包括:①检查时间②检查人③检查覆盖的项目部/生产班组④检查发现的问题(包含质量行为、产品质量、资料三个方面)及整改情况⑤质量情况分析⑥附本单位检查情况通报2
3 分公司、直属项目部在建的不合格,根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一般不合格由分公司处置,严重不合格报物资采供分公司或技术中心,同时,分公司有责任对所发生的不合格实行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3 公司技术中心抽查3
1 公司技术中心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抽查,检查内容主要是分公司、直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