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

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_第1页
1/7
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_第2页
2/7
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_第3页
3/7
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沪水务[2025]365 号1 总 则1。1 为法律规范本市河道管理范围内跨、穿、沿河构筑物的建设和管理,保障防汛安全,满足河道功能要求,维护河网生态,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1.2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河道上新建、改建、扩建的跨、穿、沿河构筑物,包括桥梁、码头、隧道、管道、缆线、取水口、排水口和亲水平台等构筑物。跨、穿、沿河构筑物除满足本规定外,同时应符合流域和相关行业的有关规定.1.3 新建、改建、扩建的跨、穿、沿河构筑物,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应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不应影响河道水质.2 跨河构筑物2。1 桥梁、管线等跨河构筑物,其墩柱不宜布置在河道堤防设计断面以内。确需在河道堤顶设置墩柱的,应保障防汛通道畅通。2。2 跨河构筑物与堤顶防汛通道之间的净空高度应满足防汛抢险、河道维护管理等方面的要求。2.3 规划河口宽度小于等于 22m 的河道,桥梁应一跨过河;规划河口宽度大于 22m 时,桥梁优先考虑一跨过河,确有困难的,中跨跨径不应小于 16m,且大于规划河底宽度.黄浦江等Ⅳ级以上航道(包括Ⅳ级)及苏州河、淀浦河、环岛运河等重要河道,其跨河构筑物另行专题讨论。2.4 跨河桥梁梁底高程(吴淞高程基准下同)应按下列原则确定:⑴ 不低于防洪(潮)水位加安全超高;⑵ 不低于规划河道堤防(防汛墙)顶高程;⑶ 满足河道保洁、疏浚等维护管理作业船舶通行要求。其中各水利片内(圩外河道)跨河桥梁梁底高程应满足要求(详见附录Ⅳ)。2。5 河道中的桥墩(柱)布置及结构型式应有利于河道水流。对于多跨桥梁,中跨宜以河道中心线为基准对称布置。2.6 桥梁建设时,其垂直投影面内及上下游各 30m 河道两岸堤防(防汛墙)需同步按规划要求实施。2。7 村级河道建桥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后,可以以涵代桥,涵洞宜为方涵型式,其过流能力应满足防汛安全要求,一般不应小于河道过流能力的 3/4(其中村级河道不应小于河道过流能力的 1/2),涵洞底板顶高程宜高于规划河底高程 50cm.3 穿河构筑物3。1 穿河构筑物的顶部(包括保护层)距规划河底(现状河底高程低于规划河底的,按现状计算)的埋置深度不应小于 100cm。3。2 设置沉管隧道、大型管道和大型取排水口时,应避开造成不利的河床变化和...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

领读文化+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传播文化,铸就未来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