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1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机械(设备)概况
第二条、机械(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本租赁机械(设备)仅限于在,用于工程
第三条、租赁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出租权:乙方应拥有出租机械(设备)的所有权或依法享有出租权,因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出租权争议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租赁机械(设备)的约定条件1、机械(设备)操作:乙方为租赁的机械(设备)配备操作人员一名,操作人员根据甲方的指挥安排完成工作任务
操作人员的工资由乙方负责支付,该工资数额包含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租金中
机械(设备)运行:租赁设备的提供由乙方负责,乙方需保证机械(设备)配、构件齐全,在甲方要求的使用时间段内,应确保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2/34第五条、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1、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或特别约定为:工程完工]止
租赁期满,合同终止
租赁期满后天内,甲方将机械(设备)交给乙方办理退场手续
若甲方需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费的计算办法:甲方根据租赁设备的建筑施工面积支付乙方租赁费,具体为元/平方
3、乙方操作人员或乙方每日与甲方核对当日完成的建筑施工面积,双方签字确认
4、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本月租金在下月日前支付
第六条、租赁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费用:1、租赁机械(设备)在租赁期内由甲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好设备故障排除、维修工作,使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2、机械(设备)的进场费用、退场费用、运输费用、意外损坏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负担
3、机械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事故问题的处理1、因机械(设备)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