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护理领域患者十大安全质量目标目录一、急诊护理专科二、危重症护理及 ICU三、心血管护理及 CCU四、助产及母婴保健专科五、新生儿专科学组六、手术室护理专科七、静脉治疗护理专科八、医院感染管理组九、骨科护理专科十、肿瘤护理专科十一、肾脏病(血透、腹透)护理专科十二、糖尿病护理专科十三、老年护理专科十四、中风护理专科十五、造口伤口护理专科十六、消供护理专科十七、教育专科十八、外科护理学组十九、精神专科工作坊二十、社区学组二十一、呼吸护理学组一、 急诊护理安全质量目标(一)法律规范院前急救管理,提高院前急救的应急反应能力
建立 120 院前急救工作的管理和运作流程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大型事件现场医疗保障的管理和运作流程
院前急抢救士要求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从事急诊护理工作 3 年以上并取得护师及以上职称,经过急诊专业护士核心能力培训,达到 N2 级以上,同时取得所在地区院前急救法律规范化培训资格证书
院前急抢救士要求经过基础生命支持、创伤救援、常用急救技术等相关培训并考试合格
抢救车、急救仪器设备、物品及药品、人员要时刻准备,随时待命,保障急救物资 100%完好备用,能够迅速移动和在不同环境下使用,能够满足院前急救需要
配置有效的通讯工具,能时刻保持与院前急救指挥中心、医院、其它院前急救单元、自身团队队员间、其它必要部门间的有效沟通,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准备
要有适当的防护物品,保障现场救援过程中的自身安全,尽可能避开受到现场环境的干扰和人身损害
遵守当地政府和 120 院前急救指挥中心关于院前急救的相关规定
(二)完善分诊系统,提高分诊准确率
有专门分诊区域和分诊所需的必要物品
分诊护士要求工作 5 年以上(其中急诊工作 1 年以上)、护师及以上职称,经过分诊岗位培训,核心能力达到 N2 级及以上
建立分诊标准和分诊工作指引,有分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