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专职消防队业务训练管理法律规范(试行)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的职责分工、对象内容、组织实施、考核评定以及奖惩等管理。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专职消防队。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公安消防部队训练工作若干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试行)》;《中国石油专职消防队执勤战斗业务培训大纲》.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专职消防队指股份公司所属地区公司专门从事火灾扑救、抢险救援与现场监护及消防监督工作的成建制专业化队伍.3.2 消防员专职消防队承担灭火救援作战任务的战斗员、驾驶员和通信员等各类人员的总称。3.2 消防指战员专职消防队承担灭火救援任务的指挥员和消防员的总称.3。3 体能训练专职消防队为适应灭火救援工作的需要,以提高指战员的体质为目的而开展的各项体育训练.3.4 专业技术训练消防指战员为有效完成灭火救援任务而开展的消防装备操作使用训练以及供水、破拆、登高等操作技能训练的总称。3。4 战术合成训练以战斗班(组)、基层大(中)队、支(大)队为单位,开展的车辆操作和编成训练、灭火救援行动分步训练以及典型火灾救援演练,统称为战术合成训练。3。5 适应性训练消防指战员为适应高温、高寒、噪音、强风、暴雨、黑暗等环境而开展的个人和团体训练.3.6 综合训练计划专职消防队按指战员业务训练的总体规划所制定的年度、季度、月、周业务培训的计划,称为综合训练计划. 3。7 专业训练计划专职消防队为有效组织消防演习、业务竞赛及其他专项训练活动而制定的组织实施计划,称为专项训练计划.4 管理内容4。1 训练的职责分工4。1。1 各地区公司人事部门是所属专职消防队的业务训练归口管理部门。各专职消防队的领导是训练工作的责任人,战训部门是训练工作的组织实施者,其他业务管理部门应根据业务分工,协同配合.4。1.2 地区公司培训主管部门的业务训练职责:a) 根据公司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所属专职消防队的消防员培训需求,审定专职消防队的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落实;b) 督促检查专职消防队落实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