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庄中心小学老师绩效考核量化评分细则(试行)为了不断激励全体老师争先创优,促进教育事业和谐进展,现根据《秀屿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我中心小学实际,特制定本考核评分细则
一、工作量(20 分)1、出勤(6 分)① 各小学(园)以每个月报送中心的考勤登记及校务公开公示材料为依据,中心小学下达各校每师 5
5 分;计算学校考勤总分:学校总分=[5
5 分×考核人数
② 各校按学校总分及老师所占各师总分的比值进行比例分配
(封顶 6 分)③ 借入老师由原单位考核,但仍参加本中心小学量化评比
2、教学工作量(10 分)每校以实际开设的班级为基数,班周节数以 35 节计(其中五节为每天的早读、写字课各以 0
5 节计)核准全校总课时数
(学校有聘请代课老师的,代课老师课时数不能分解给其他老师)
中途法定假及公派培训达半个月,所在小学加0
5 分,以此类推(必须报中心小学备案)
① 小学老师每周 16 节,得 10 分(中心校工作量相应减少 2 节,即每周 14 节,得 10 分),每超一节加 0
5 分,少一节扣 0
② 基层小学校长任教语文、数学科的按老师课时 1/2 计算,副校长、教导按老师课时的 2/3 计算
每超一节加 0
③ 学生数以全中心小学班级平均数为基准,语文科、语数包班、两班语、跨年语以基准数的 1
5 倍计算,数学科以基准数的 2
5 倍计算,超过上述学生数的每增一生相应加 0
(四舍五入法)④ 幼儿老师:a、工作量每周 6 午即 3 日得 10 分
每增加 1 午加 1
5 分,每减少 1 午减 1
5 分;b、幼儿班额数达到所在小学班生的平均数,每增减一生相应加减 0
2 分,寄午制 幼儿园每位幼师加 0
⑤ 学生数达到校生平均数时,任教同年段两班数加 1 分;语数包班及跨年数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