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设计法律规范GB 50099—20251 总 则1.0.1 为使中小学校建设满足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建筑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需要,制定本法律规范。1.0.2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校(含非完全小学)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规划和工程设计.1.0.3 中小学校设计应遵守下列原则:1 满足教学功能要求;2 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3 校园本质安全,师生在学校内全过程安全。校园具备国家规定的防灾避难能力;4 坚持以人为本、精心设计、科技创新和可持续进展的目标,满足保护环境、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基本方针;并应满足有利于节约建设投资,降低运行成本的原则。1.0.4 中小学校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法律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 语2.0.1 完全小学 elementary school对儿童、少年实施初等教育的场所,共有 6 个年级,属义务教育。2.0.2 非完全小学 lower elementary school对儿童实施初等教育基础教育阶段的场所,设 1 年级~4 年级,属义务教育。2.0.3 初级中学 junior secondary school对青、少年实施初级中等教育的场所,共有 3 个年级,属义务教育。2.0.4 高级中学 senior secondary school对青年实施高级中等教育的场所,共有 3 个年级。2.0.5 完全中学 secondary school对青、少年实施中等教育的场所,共有 6 个年级,含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教育的学校。其中,1 年级~3 年级属义务教育。2.0.6 九年制学校 9—year school对儿童、青少年连续实施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学校,共有 9 个年级,其中完全小学 6 个年级,初级中学 3 个年级。属义务教育.2.0.7 中小学校 school泛指对青、少年实施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学校,包括完全小学、非完全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完全中学、九年制学校等各种学校。2.0.8 安全设计 safety design安全设计应包括教学活动的安全保障、自然与人为灾害侵袭下的防备备灾条件、救援疏散时师生的避难条件等.2.0.9 本质安全 intrinsic safety本质安全是从内在给予系统安全的属性,由于去除各种早期危险及潜在隐患,从而能保证系统与设施可靠运行。2.0.10 避难疏散场所 disaster shelter for evacuation用作发生意外灾害时受灾人员疏散的场地和建筑。2.0.11 学校可比总用地 comparable floor area for school校园中除环形跑道外的用地,与学生总人数成比例增减。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