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专业学校老师量化考核细则一、指导思想 为了保证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法律规范化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充分调动老师的工作积极性,发扬爱岗敬业的精神,在教学工作中争先树优,特制定本规定
二、教学工作(100 分)1. 常规课(50 分)计算公式为:常规课得分= 周课时12×40,最高分为 50 分
2. 晚自习及早读、晚读(10 分)晚自习每周 1 次得 3 分,早读、晚读每周 1 次计 1 分
3.公开课(15 分) 积极主动报名,参加学校公开课展示活动,经学校认定的老师给予 15 分
4.听课(5 分) 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10 节,每少听课 1 节,扣 1 分
5.教案(10 分) 教案数是课时数的 70%,计 10 分,教案数是课时数的 60%及以上计 8 分,教案数是课时数 50%及以上计 6 分,教案数是课时数 50%以下的不计分
6.批改作业(10 分)作业数是课时数的 70%,计 10 分,作业数是课时数的 60%及以上计 8 分,作业数是课时数 50%及以上计 6 分,作业数是课时数 50%以下的不计分
一、教科研工作(60 分)1. 参加教研会议(5 分)无故不参加教学会议、教研活动、学术沟通等活动的,每缺少一次扣 1 分
2. 26600 67E8 柨 26684 683C 格 29363 72B3 犳 31958 7CD6 糖 38655 96FF 雿3. 讲课说课竞赛获奖(15 分)国家级奖项计 15 分;省级一等奖计 12 分,二等奖计 10 分,三等奖计 8 分;市级一等奖计 6 分,二等奖计 4 分;县区级一等奖计 2 分
4. 指导学生参赛获奖(15 分)老师指导技能竞赛获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计 15 分,省级二等奖计 12 分,三等奖加 10 分,市级一等奖计 8 分
文明风采及其他竞赛分值减半
5. 教学成果(10 分)主要为非教学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