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公务员制度比较公务员制度, 西方又叫文官制度
它是国家管理公务员或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一种规章制度
西方文官制度最早产生于英国, 后在美国、加拿大、法国、日本等国家实行
到目前为止, 绝大多数发达国家都采纳了这种制度, 第三世界一些国家已经和正在采纳这种制度
国家公务员制度, 1870 年自英国起源以来, 已有 130 年的历史了, 多少年来推行该制度的各国实践已证明, 它是一套科学的政府官员管理制度
但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有着深刻的资本主义烙印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 我国的公务员制度试点工作从 1988 年开始至今, 已深深扎根于中国这块土地上有 10 余年了, 它具有鲜亮的中国社会主义特色
在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同时, 要了解中西方公务员制度的联系和区别, 知已知彼,才有利于从我国的国情和传统出发, 正确地借鉴和吸收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中的科学成份,使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日臻完善
一、在公务员的范围划分方面, 西方各国和我国是不同的在西方各国, 凡是在国家和地方政府机关公共团体中从事公务者都是公务员
也就是说,西方国家公务员范围的划分是比较宽的
我国的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包括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各级政府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非政府组成人员, 还包括行使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的组成人员, 如国家专利局、税务局等单位的工作人员
所以说在我国对公务员范围划分是比较严格的
二、从权利和义务上看, 我国和西方公务员既有相同之处, 也有显著区别我国和西方国家公务员权利和义务的共同点体现于都规定公务员要依法行事, 忠于职守,为大众服务, 遵守纪律, 不得经商, 不得参加与本部门有关的赢利活动, 不得兼职等等
而其差别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 西方各国强调地方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一般仅限于服务的地区范围, 而在我国, 所有的公务员所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