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施工方案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黑龙江省海伦市福民路北。建筑面积为 36959m2,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层数为地上十一层,十二层为阁楼层,其中 9#楼与 10#楼中间为地下一层车库、5#楼与 6#楼局部为一层裙房。建筑物总高度: 9#楼与 10#楼为37.05m,5#楼与 6#楼为 38.25m。方案编制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46-202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法律规范》GB50194—9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等关于施工用电技术法律规范标准。建设单位:黑龙江省盛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绥化市长城建筑勘察设计讨论院监理单位: 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勘察单位: 勘察设计讨论院施工单位:哈尔滨长城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方案是在开工初期,随着工程进展,原施工机具位置要有变化,例如:弯曲机、调直机、电锯等。现场分配电箱将随着工程的进展进行调整.经现场勘察,在工程施工范围内无上下水等其他管线。二、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1、施工场地供电电源由建设单位提供,在现场中间设置变压器房送至施工场 地 设 置 的 总 配 电 箱 内 , 电 压 380 伏 。 采 纳 一 根 五 芯 电 缆 截 面VV223×240+2×120,并采纳地下敷设钢套管保护的方法,根据电源进施工场地的用电布局,在建筑物西侧设总配电箱。根据机械的分布,办公区、生活区的分布,共分两部分,现场共设 4 个分配电箱,分别控制 4 路用电,4 个分配电箱分别为:A1 配电箱负责塔吊机组、塔吊送电及部分现场用电。A2 配电箱负责钢筋作业场用电.A3 配电箱负责木工机械用电.A4 配电箱负责生活区照明用电。2、整个施工现场按三级配电形式布置:总配电箱 分配电箱 开关箱 用电设备.总配电箱一个为 1 号,分配电箱三个加以编号,编号如下:塔吊分配电箱为 2 号,钢筋分配电箱为 3 号,木工分配电箱为 4 号,照明分配电箱为5 号,在第三级的开关箱按所控设备名称及现场布置加以编号,箱内有明显的号牌,注明所控的线路及用电设备.所运行的开关箱及整个施工现场线路由有证电工负责,并每周一次定期不定期的检查,以防止发生事故。3、自总配电箱由地缆接入施工现场,总配电箱设重复接地,其重复接地的地极及连接线按用电法律规范规定。分配电箱中严格按 TN-S 系统覆盖施工现场,作到工作接零与保护接零严格分开,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必须和保护零线相连接,工作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