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电工聘用合同甲方(单位名称):浙江鲍斯高服饰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 股 份 制 地址: 浙江省永嘉县瓯北五星工业区鲍斯高服饰 法定代表人: 陈 进 宝 电话: 0577— 21887733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详细住址(户籍地): 有效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期限 1、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若甲方电工提前到岗,协议自然终止
第二条工作岗位1、 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协议,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为临时电工,全权处理甲方企业范围内水、电维修、维护及相关业务
2、 甲方因为工作需要,随时通知乙方工作,乙方若无特别理由不得拒绝
乙方在行使职责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人、财、物应达到要求
3、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下工作
第四条工作酬劳1、 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 元,若提前终止合同,按日薪计算工资( 元÷30 天×实际出勤天数) 第五条工作纪律1、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管理
3、 乙方如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法规及单位的有 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条聘用协议的变更、终止及解除1、 聘用协议依法签订后,协议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协议
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聘用协议(1) 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2) 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聘用单位造成损失的
(3) 电工证失效
(4) 乙方不履行聘用协议的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时,应提供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