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适用的法律规定1)签订合同主体方面劳务合同的签订双方没有局限,可以是公司、自然人之间的任意组合
2)签订合同的双方关系劳务合同的一方无须成为另一方成员即可为需方提供劳动,双方之间的地位自始至终是平等的
3)劳动风险的承担劳务合同中提供劳动的一方有权自行支配劳动,因此劳动风险责任自行承担
4)劳动报酬由双方执行自行协商,法律不过分干涉
5)争议解决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受民法及合同法调整,故因劳务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条:劳务合同的性质一、根据劳务合同,允诺提供劳务的人负有提供约定劳务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负有给付约定报酬的义务
二、劳务合同的标的可以是任何形式的劳务
1、禁止歧视(1)雇主于达成协议或者采取措施时,特别是在建立劳动关系、提职、发布指令、或者发出解约通知时,不得因雇员的性别而歧视雇员
但当协议或者措施的标的是雇员所从事的职业种类,而且这一职业要求一定的性别作为其不可放弃的条件时,允许因性别不同而区别对待
发生争议时,如果雇员以事实证明其因性别而受到歧视是可信的,则雇主承担举证责任,用与性别无关的客观理由来证明区别对待是正当的,或者性别是从事该项职业的必须的条件
(2)在建立劳动关系时,雇主违反本条第一款的禁止歧视规定时,受到歧视的求职者可以要求以金钱作为适当赔偿,最高金额为三个月工资
月工资的标准是,在假定求职者与雇主建立劳动关系、雇主当月允诺支付给求职者在正常工作时间条件下的金钱和实物工资
(3)、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如果雇主违反本条第一款的禁止歧视规定的理由不成立,则无权要求建立劳动关系
(4)、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请求权必须自收到拒绝通知后两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主张
(5)、如果不存在升职请求权,则本条第二款和第四款的规定相应适用于升职
2、工作职位招标雇主既不得以公开方式,也不得在企业内部将某个工作职位只对男性或只对女性进行招聘,除非具备